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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不動產]舊台中市都市計畫內使用分區證明

於台中縣市合併後,原台中市、台中縣各鄉鎮也因應合併,升格為區, 所以舊台中縣都市計畫內的使用證明就到各區公所申請即可。 但若要查詢之土地坐落位於原台中市,包含中區、東西南北區、東南西北屯區,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的申請,則歸台中市都市發展局執掌, 地址: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電話:04-2228-9111 可親送申請書,或用郵寄附回郵信封, 收件單位則署名:台中市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科 收 (使用分區) 都市發展局 (圖攝google/有錢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