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縣草屯鎮有很多區域都涵蓋在活動斷層範圍內,包含宅內街(隘寮)、東山街、虎山路etc。該範圍內的土地經查詢後常常顯示是「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」,但是該類土地在開發上來說,其實應該更進一步的做細分:
1. 因應921地震,而於民國89年公布的「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」,明定非都市計畫土地,若位於「車籠埔斷層兩側各十五公尺範圍內」,則受管制:
a. 不得興建公有建築物。
b. 得興建建築物,高度不得超過二層樓,簷高不得超過七公尺,並限制自用農舍或自用住宅使用。
2. 若位於「車籠埔斷層兩側各十五公尺範圍內」,但隸屬都市計畫土地,則依照該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執行,例如隘寮段的住宅區〈特別管制區〉,同樣也是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二層樓,簷高不得超過七公尺。
以上1、 2 兩點皆屬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〈049-2226724〉所管轄,至於是否在斷層左右15公尺範圍內,雖可以先簡易的在國土測繪圖資上「目測」,但要有明確的證明還是送文到建管科做查詢,以回文公文為主。
至於在活動斷層15公尺範圍外,但又涵蓋在「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」,則屬於地質法所管轄了:
3. 地質法將地質敏感的土地分成 a. 地質遺跡、b. 地下水補注、c. 活動斷層、d. 山崩與地滑等四類地質敏感區,每類土地有各自的開發限制,但其實沒有所謂的禁、限建,而是在土地開發前,必須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。常常聽到的鑽探,就是地質安全評估的其中一項目。每種地質敏感區的開發限制及安全評估項目可以在「地質調查所」網站〈https://www.moeacgs.gov.tw/main.jsp〉的地質法專區中查詢,也可以經由免付費諮詢電話〈0800-655566〉做查詢。
建地的買賣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做土地開發〈蓋房子〉,若能於買賣前先簡單釐清標的物土地,是屬於以上三種中的哪一種,以及其開發限制,就可以省去很多的風險及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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